下水道堵塞损失谁来担?法院判决明确三方责任边界
13小时前
来源:山东高法
(图源网络 侵删)
案情简介
法院审理
结合客厅卫生间污水下水道疏通出的混凝土块形成原因分析,法官认为,水泥渣土最可能从客卫马桶及洗手台下水道口丢弃并堆积在管道中,但经现场勘查,案涉客卫并无开放性下水道口,且业主收房后未对客卫进行再装修,因此业主接房后从客卫下水道口掉落水泥渣的可能性极小。部分业主虽对阳台进行了铺贴瓷砖、玻璃封窗等装修,但阳台下水管道与客厅卫生间污水下水管道系各自独立的管道系统,因装修阳台导致水泥渣土掉入客厅卫生间下水管道的可能性同样极小。
综合全案事实,案涉业主的房产装修系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交房前完成,因此案涉管道内的水泥堵塞物形成于房产交付之前的装修活动具有高度盖然性。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不当施工行为,与魏某的财产受损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物业公司与魏某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对小区公共下水管道进行日常维护、修缮与管理,属于物业公司的合同约定义务,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对共用部分污水管道进行疏通,防止淤堵情况发生。本案中,管道堵塞引发反水后,物业公司未能及时彻底解决问题,导致损失扩大,亦存在一定过错。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原告魏某的损失承担 80% 的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对原告魏某的损失承担20%的赔偿责任;楼上十七户业主因无证据证明其存在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
搜集整理:张捻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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