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骗过人,为啥也被抓了?

1个月前 来源:中国普法

近日,浙江宁海警方抓获了十余名

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嫌疑人

其中甚至不乏未成年人

落网时他们还感到疑惑

“我没骗过人,为啥也被抓了?”

就让我们通过他们的自述

揭开“电诈工具人”的面纱




真实自述


我叫小杨,是一名中学生

7月的一天

我闲来无事躺着刷短视频

正苦恼没有钱与朋友玩耍时

一条兼职视频吸引了我

做个客服,打个电话

轻轻松松每小时200元

听得我很心动

欣然同意了对方“小A”的要求



       

操作也很简单

只要有两个手机就能完成

一个手机拨打“小A”给我的号码

另一个手机与“小A”开着QQ通话

剩下的看他表演就行


“小A”一下子跟对方说

自己是航空公司客服

飞机延误了要退票

过了一会儿又换一个身份

又称自己是抖音客服

对方如果不关闭扣费服务

需要每个月进行扣钱


这一听就是骗人的

但是这又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我掐着时间

只要满一个小时就能赚200元

心里美滋滋的


但没过多久

我的手机就被呼出限制了

但起码对方还能给我200元

让我心理得到安慰

但是当我向对方要求结算工资时

却发现我已经被拉黑了

我只能欲哭无泪




没过几天

宁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联系我

说我涉嫌电信诈骗

我如实交代了所有事情

也因此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电诈分子通过多种手段

诱骗群众‘协助’其完成诈骗犯罪”

“尤其是涉事未深的未成年人

为了赚单笔金额不高的‘快钱’

不料却沦为‘工具人’”

宁海公安相关负责人说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第三十八条 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两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警方提醒


  暑期来到,不法分子开始将黑手伸向部分未成年人。由于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未成年人极易受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侵害,成为犯罪“工具人”和“帮凶”。在此,警方呼吁家长一起保护未成年人,对电信网络诈骗坚决说不。


  此外,家长也要引导未成年人妥善保管银行卡、电话卡以及社交软件,不要为了蝇头小利帮助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毁了自己的未来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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