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司法责任制改革要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4个月前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7月29日,大检察官研讨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开班,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出席开班式并强调,检察机关协同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既要通过加强法律监督,促进其他执法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更要通过推动检察改革和发展,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确保自身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既是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勇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自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大格局中找准定位、发挥作用。要围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关于公正执法司法的部署,找准强化监督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督,强化对执行活动全程监督,加大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不断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要推动健全检察机关与各执法司法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体制机制,规范和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要积极参与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推动标本兼治。


应勇强调,要全面准确落实和不断健全完善司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要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领导监督,压实检察长、检察委员会、部门负责人等对检察官履职的监督管理责任,规范开展公开听证、听取意见等工作,深化和规范检务公开,给检察权运行“加把锁”。


应勇强调,各项改革任务最终都要落实到基层。要以改革的办法破解基层基础建设难题,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推动建立编制跨地区跨层级统筹使用、动态调整机制,把检力更多向基层一线倾斜。加快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有力赋能法律监督。


“改革没有旁观者、局外人,每位检察人都要勇当促进派、争做实干家。”应勇强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决定》、悟原理、谋改革,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提升改革本领,增强改革韧性,着力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难题,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一体推进,谋定后动、谋定快动,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把检察工作现代化蓝图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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